
看到网上的消息,法院于今天,也就是2008年3月20日对珊瑚虫作者陈寿福做出了判决。根据判决书,珊瑚虫作者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到目前为止,笔者没有看到此案的判决书。
网友一:这件事我要说一下,你如果没有用过珊瑚虫,你没有发言权.我觉得珊瑚虫给大家带来了无穷的快乐,最主要的是他免费,还去掉了我们一般人无去出的烦人广告,加了IP,这些给大家带来了多少方便,也许只有用过的人才知道,这些腾讯做了吗?腾讯真的没得说,进了腾讯的公司就向进了土匪窝
网友二:哎,腾讯就是招一批“高质量”的程序员,精仿现在流行的网站类型或者是软件类型。真不知道这种公司也有脸告人!
icq有了,腾讯仿成了QQ
淘宝火了,他做了拍拍
博客火了,他有了QQ空间
MSN进办公室了,他有了TM
迷你博客火了,他仿出了滔滔
盛大游戏赚钱了,他出了一大堆游戏
百度知道火了,他仿出了问问
百度贴吧火了,他仿出了Q吧!
评评理吧,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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