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号的杂志中,《男人装》刊发了一篇对从事裸模职业的女性的采访。受访人本人开放度很高,原来发排的图片即为本人提供的裸体照片,照片记录了她在不同时期的人生遭际。从用稿原则看,那组照片无可厚非,但从出版的政治原则考虑,最终还是撤下了。
时尚杂志对“性”的报道,在影响力上显然不如电视和报纸等传播频率较快的媒介,也所以,它们遭到封杀的几率相对低一些。时尚杂志的强项不在新闻,而在对生活方式的前瞻性报道上。透过近几年发生的几大性事件以及媒体介入的深度,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指标,便于了解政府和出版部门的态度及原则。
⑴ 涉及到性产品的图像严禁出版
某画报第21期曾在扉页刊登了以“双重保护”为主题的杜蕾丝安全套广告,并随刊赠送避孕套,时隔不久即遭工商局查处。为防止艾滋病扩散,工商局谨慎地为避孕套的公益广告稍稍开启了一扇窗户:2004年10月杜蕾丝安全套广告进入北京地铁。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次仍然没有出现产品图像。2004年2月我担任主编的《时尚健康Men's Health》因刊发了专题为《伟哥现在时》一文而遭到上海工商局的查处。应上海办事处的要求我去上海专门前往该局下属的老西门工商所,听取管理人员的批评。在以后的出版实践中,我对性产品的敏感甚至高过了广告总监。
⑵ 部分描写具体性生理活动的文稿谨慎采用
从新闻出版署的规定可以看出此间的管理尺度,综合类刊物对上述文稿应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专业类刊物如健康杂志、生育杂志等则需要从符合社会公德的角度出发,管理部门在此处显示出一定程度的灵活性。
⑶ 影像的尺度
封面构成了此问题的关键。男性封面人物分两类,一类是男性人物。在以《时尚先生Esquire》为代表的男性刊物中,男性人物基本上是一些明星或政治家,他们衣着光鲜、举止高雅;而以《时尚健康Men's Health》为代表的杂志则透现出某种现代性,封面男性为性感的模特或明星,上身裸露。女性封面的最大接受度基本在“三点式”,而且影像的背景应是自然的。在2004年9月号的《男人装》上,我使用了中国台湾版的封面—孟广美,据发行经理透露,那期刊物在上海的销售较好。10月中旬我接到发行公司的电话,说老对手Maxim这次准备在11月份正式推出其中文版。为了打败竞争对手,我决定采用FHM英国提供的封面版权—人物为美国影星大胸美女Pamela Anderson。这期杂志所引起的巨大震荡我至今还难以平息。
在杂志铺货不到两天的一个上午,广告部经理告诉我,原来在我们封面锡箔袋上做广告的Sony公司提出要撤单,而且勒令我们将所有封袋全部撤下,这样背后的Sony广告也就不至于被人记住。事后我才知道这一举动背后的苦心。原来Sony在外袋上的广告文字中有一段类似“打造视觉艺术” 的字样。而封面过分暴露的图片在逻辑上给人一种联想。
⑷对性新闻的报道需要掌握的原则
在实际操作中,以下恐怕是作为编辑经常要面对的:
其一,不要盲目追逐性方面的新概念,否则那会被误以为是杂志性开放度的一种标志。所以,如果同性恋还只是偶然被主流媒体提及的话,千万不要当作是政府或有关部门的一种认同,即便类似加拿大等国家已经承认了其合法性,在我们这里少谈至少不会有错。“木子美”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在整个媒体报道中,少有主流媒体的介入,而三大门户网站以及《新快报》、《新京报》等非主流报纸的全面炒作,丝毫也不影响到宣传主管部门的封杀决心。
其二,外刊对某事件的报道或者态度不应成为编辑对国内新闻管理部门态度判断的依据,而国内一些网站或非主流生活类媒介的报道更不代表政府对某个问题的观点。目前,国内门户型网站仍然没有获得新闻采访权,其网上的新闻多为摘编,并非原创。而有些网站为了追求其轰动效应,有时干脆自己编造假新闻。
其三,对性新闻的转摘或者评述需要一种相对左倾的态度。否则,你即便只是客观地叙述事实也可能被当作“邪恶的蛊惑者”而受到警告或处分。3年前,上海某生活类报纸的一位副主编因为参与报道了某同性恋题材而被撤职,多年来抑郁不振。